
漳浦的林先生請了廈門齊邦月嫂家政服務公司(下稱齊邦公司)一名育嬰師吳某,照顧自己女兒。吳某順利通過試用期,林先生也支付給齊邦公司1800元預付款,不想10天后吳某卻被查出患有梅毒。
林先生認為齊邦公司沒有嚴格核查吳某的健康情況,存在違約,要求重新簽訂合同;齊邦公司卻認為并沒違約,梅毒不屬于健康體檢的檢查范圍,林先生的做法已侵犯吳某個人隱私,要求林先生支付交通費及吳某的工資。
記者走訪調查,發現在漳州,許多家政公司并沒有對育嬰師進行傳染性疾病檢測,甚至目前都沒有相應的法律法規,強制要求育嬰師體檢。
事發
請了專業育嬰師 體檢查出有梅毒
林先生有個一歲的女兒,今年女兒原來的育嬰師辭職了,他跟妻子工作又比較忙,夫妻倆決定再請一位育嬰師。他們通過網絡找到齊邦公司。公司推薦了吳某,林先生通過視頻見了吳某,比較滿意。10月17日,齊邦公司的業務員李毅帶著吳某來到漳浦。
吳某向林先生出示自己的健康證及育嬰師證件,林先生提出要帶吳某到醫院做健康體檢,李毅和吳某表示同意。三方當場簽訂合同,約定林先生向齊邦公司支付管理費預付款1800元,吳某月結工資3200元。考慮到不知吳某能否勝任工作,林先生提出管理費預付款先支付一半,三天試用期過后,再支付另一半,李毅同意。
吳某當天留在漳浦,第二天林先生帶吳某到縣醫院保健院做體檢。當月19日,林先生拿到吳某血常規監測的報告單,報告單顯示一切正常,不過醫生提出吳某可能患有婦科病,建議補做傳染性疾病監測,并讓林先生20日再去拿檢測結果。
由于工作忙碌,林先生拖到27日才去醫院取回報告單。這期間觀察到吳某和自己女兒相處不錯,林先生決定留下吳某,20日就把剩下的900元預付款打到齊邦公司賬戶上。
可當拿到報告單,林先生卻傻了,報告顯示,吳某梅毒特異性抗體測定(TPPA)為陽性,吳某患有梅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