樂平市“四項舉措”高效推進農村清潔工程
2013-06-08 17:46
來源:樂平市新村辦
一是高效運用農村清潔車。每個鄉鎮的農村清潔車(全市共24輛)要采取承包運作方式,投入配合大型環保焚燒爐使用或運至指定點集中處理,補助每個鄉鎮農村清潔車管理使用經費10萬元。城區周邊鄉鎮,按城鄉垃圾處理一體化要求,建立垃圾收集運轉網絡,將垃圾分揀分類,需處理的運至市里垃圾處理場處理。
二是發揮9個大型垃圾處理中心(場)作用。9個鄉鎮采用大型環保焚燒爐處理垃圾,建設配備到位垃圾處理相關場地設施與人員,補助每個鄉鎮垃圾處理中心(場)2名保潔員工資各2萬元。鄉鎮落實專門隊伍,加強管理,正常運轉。重點選聘好清潔車承包人和保潔員。清潔車到各村拖運垃圾至處理場,各村負責人和中心保潔員要監督簽證。中心保潔員負責分揀焚燒處理,鄉鎮清潔辦派人負責登記每日處理情況,每月核報資金補助。
二是推行車載式流動焚燒爐垃圾處理模式。我市自制新型車載式流動焚燒爐3臺,已投入到3個小鄉鎮,補助每個鄉鎮管理使用經費6萬元。鄉鎮負責落實承包人,安排好焚燒處理垃圾村點,村里負責建好分類棚屋,保潔員配合車載流動焚燒爐承包人進行分類焚燒。鄉鎮清潔辦負責監督承包人和保潔員工作,每月核報資金補助。
四是考評獎補增加投入。市財政安排400萬元專項資金,鄉鎮按轄區人口總數每人1元標準配套投入清潔工程,各村點按照每月每戶3-5元的標準收取保潔費。全年集中督查4次,每月抽查1次,督查成績全市進行通報,半年評比,年終評先獎勵。資金實行月撥付制,每月由鄉鎮按方案要求提出意見,并附證明材料報市清潔辦,市清潔辦審核后將當月應發放的獎補資金直接撥付給承包工人。(汪文娟)